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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开学起广东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2008-02-25 17:02:00

  (记者贺林平)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广东在实现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再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课本费,开始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据广东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凡本省户籍非农户口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本学期开始学杂费、课本费都无须缴纳;而部分在上学期末已经收取了本学期有关费用的学校将按有关要求给予退费。

  按照刚刚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免收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26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66元,除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外,其他地区由省和地方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分摊。免收课本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市、恩平市免费提供课本所需资金,由广东省财政全额补助;珠三角地区免费提供课本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各地财政部门要在不迟于开学前1周将免费补助资金拨付到中小学校;各学校在学生注册时要认真核实学生户籍,确保每一位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享受免费补助。该《实施办法》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省外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免费问题。

(稿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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