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4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42.9%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50.1~55.0分贝),其余城市受轻度污染(55.1~60.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仍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0分贝,与上年持平。81.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好(≤68.0分贝),其余城市较好(68.1~70.0分贝),所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未超过70dB(A)。(稿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4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42.9%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50.1~55.0分贝),其余城市受轻度污染(55.1~60.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仍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0分贝,与上年持平。81.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好(≤68.0分贝),其余城市较好(68.1~70.0分贝),所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未超过70dB(A)。(稿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